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或附圖可以用以解釋權利要求。如何確定專利保護的內容,以權利要求書確定的范圍為準。獨立權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門寫明發明或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主題名稱,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征,特征部分應當寫明區別于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征。特征部分的技術特征與前序部分的技術特征合在一起,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
例一項技術要求書:一種產品,包括a、b組成,其特征在于c、d,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僅僅是技術特征c、d。如果他人的產品只包含技術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屬侵權,只有覆蓋a、b、c、d全部技術特征才屬侵權。
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申請外觀設計不要求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等文字說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圖片或照片。判斷是否侵權的標準是:如果在與專利產品相同或相類似的產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觀設計,即被認為侵權,相同的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產品是指用途相同,具體功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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