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們先來了解專利的共有分類,即專利申請權的共有和專利權的共有。專利申請權的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共同擁有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具有所有權。
依據《專利法》第15條的規定,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