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拼多多申請了“百億補貼”商標,拼多多主體公司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申請了“百億補貼”商標,該商標隸屬第35類廣告營銷類。
我國《商標法》第11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目前,“百億補貼”商標還處于等待實質審查狀態,根據《商標法》中“缺乏顯著特征”這一項規定,該商標通過的可能性不大。